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签发办理流程

发布时间:2020-08-11

1、确定好新生儿姓名(一经签发,不得更改)

2、新生儿出生30天内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

3、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

4、到出生机构开具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

(必须加盖专用章)

5、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,需携带母亲签字的《授权委托书》,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。(授权委托书由接生机构提供)

6、材料携带齐全到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处办理

7、出生超过一年办理的除以上材料外,还需提供产妇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(包含首页、分娩记录、出院记录)、住院费用结算凭证、新生儿父母的逾期情况说明、个人信息真实承诺。如无法提供产妇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、住院费用结算凭证等资料,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

 

办证时间:周一至周五,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

办证地点:det365网页版保健楼四楼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处

咨询电话:188667211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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