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检分诊工作规范

发布时间:2020-02-08

预检分诊工作规范

 

根据上级要求,我院发热门诊于2020年2月7日停诊,现修订预检分诊工作规范。

一、直接转诊条件及流程:

1.体温37.5℃以上,同时伴有呼吸道症状者。

2.体温37.3℃以上或者有呼吸道症状,且有下列流行病学史之一:

1)发病前14天内去过奎文或潍坊以外地区;

2)发病前14天内接触过奎文或潍坊以外地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;

3)有聚集性发病(2人及以上)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。

预检分诊医护人员在不能确定是否转诊时,汇报医院医疗管理组张志升主任会诊,根据判断进行转诊。

二、医师鉴别转诊流程:

1、无发热、呼吸道症状,近14天内有奎文或潍坊以外流行病学史患者,启用备用诊室;

2、仅发热或者无发热但有呼吸道症状(喘憋者除外),14天内无奎文或潍坊以外流行病学史患者,启用备用诊室;

预检分诊人员在遇到以上情况时,通知相关科室医师,做好防护到备用诊室诊疗,接诊医师鉴别是否需要转诊,如需转诊汇报医务科张志升主任。预检分诊人员全程陪同患者诊疗及转诊。

如有需分娩或手术等急症的患者,立即启动预留病房、分娩室、手术室应急方案。

三、转运配合

1.预检分诊人员负责陪同转运患者,与寿光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医师做好交接。负责转运患者记录。

2.办公室做好转运车辆和司机安排,必要时消保科人员配合做好转运工作。

3.院感办工作人员指导做好转运人员和车辆防护,进行转运环节感染管理,特别是终末处置消毒。

 

 

医务科      

2020年2月20日修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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